李红伟律师网

grandli.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律师文萃 > 正文

借车发生事故,谁能获得保险理赔款?

2014-10-28 13:48:35 来源:


借车发生事故,谁能获得保险理赔款?

所解读:借车发生事故,谁能获得保险理赔款?

案例简介:

201310月,蒋某未经车主王某同意,将其出租车开走,车辆行驶至某路段时,与李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该客车上的乘客林某受伤。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林某无责任。事后,蒋某支付了出租车维修费5200元及小型客车维修费88037.34元。因该出租车挂靠在某出租汽车公司,保险公司将交通事故理赔款共计55331.04元支付给了出租汽车公司。后该出租汽车公司扣除此次事故交通肇事罚款后,将剩余的48510.84元交通事故理赔款返还给王某。

蒋某多次要求王某返还理赔款,王某以蒋某未经其同意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给其造成了损失为由拒绝返还。遂蒋某将王某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王某返还理赔款48510.84元。

我所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虽然蒋某私自驾驶王某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是受损车辆的维修费是由蒋某支付,因此,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应归蒋某。相应地,王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未支付任何赔偿费用,且根据保险的“补偿性”原则,即保险补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故王某没有取得保险理赔款的合法依据。在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理赔款后,王某应当将该笔理赔款退还给蒋某。

  辽宁信敏功律师事务所:主要为各类公司提供差异化法律服务。核心成员具有在美国、日本、香港工作经历;业务处理讲求专业分工基础上的团队协作;重点致力于“法律风险防范”和“用法创造利润”。

我们愿与客户携手,未雨绸缪,同舟共济,共创辉煌!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平安大厦1703

大家都在看

预防合同诈骗的方法

案情简介:2013年11月,被告人闫某以某建筑公司经理的身份,向被害人董某出示自行伪造的《工程承包合同书》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