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伟律师网

grandli.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律师文萃 > 正文

储户存款被偷取,银行应承担次要责任

2014-09-16 16:58:59 来源:


储户存款被偷取,银行应承担次要责任

所解读:储户存款被偷取,银行应承担次要责任

案情简介:

  叶某于20086 12日在某市农行开了一个账户。20148 月,其确认账户上有存款15.6万余元。可在20149月初,当他去取款时,竟发现其账户上的存款此前已经被人支取,叶某立即向该市公安局报案。

  该市公安局立案后立即进行了调查。根据叶某和该市农行提供的银行账单以及公安机关调取的证据表明,叶某所持银行卡上的存款于8 24日被分10次从ATM 自动取款机上被支取现金20200 元(手续费200 元),而后又在湛江一购物广场分4 次刷卡消费13.5万余元,现金支取和购物消费两项金额合计15.5万余元。事发后,叶某提出向该市农行索赔,最后协商不下遂将该行起诉到该市法院,要求该市农行赔偿叶某损失,以及相关利息。

我所认为: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以及第三十七条之法律规定,叶某因银行卡及密码保管不善应对其存款损失承担主要责任,该市农行应对叶某存款损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所以该市农行应赔偿叶某部分损失,以及相关利息。 

相关法律法规: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辽宁信敏功律师事务所:主要为各类公司提供差异化法律服务。核心成员具有在美国、日本、香港工作经历;业务处理讲求专业分工基础上的团队协作;重点致力于法律风险防范用法创造利润

我们愿与客户携手,未雨绸缪,同舟共济,共创辉煌!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平安大厦1703

大家都在看

预防合同诈骗的方法

案情简介:2013年11月,被告人闫某以某建筑公司经理的身份,向被害人董某出示自行伪造的《工程承包合同书》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