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伟律师网

grandli.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信敏功所解读:法院电梯张贴“生死状”,法院能否免责?

2013-06-04 17:10:12 来源:


信敏功所解读:法院电梯张贴“生死状”,法院能否免责?

最近,电梯夺命案频发,为社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为避免灾难降临到自己身上,广大市民纷纷采取各种行动来规避风险,而前不久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则别出心裁地在电梯外张贴生死状凡因乘坐电梯所发生的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明确声明对因乘坐电梯所发生的任何后果概不负责,不免贻笑大方。

《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了物件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作为电梯的业主,如电梯真的存在安全隐患,龙潭区人民法院就有责任及时维修或者暂停该电梯的使用。而一旦发生伤人事件,龙潭区人民法院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但不能因为责任重大,便设法逃脱。龙潭区人民法院的这种张贴生死状企图脱责的行为显然知法犯法,这种做法不仅伤了民众的心,更让象征法律权威的法院身份蒙羞。

大家都在看

预防合同诈骗的方法

案情简介:2013年11月,被告人闫某以某建筑公司经理的身份,向被害人董某出示自行伪造的《工程承包合同书》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